本指南仅为协助之用,不构成保险合同之组成部分。如有任何混淆或不一致之处,应以保险合同规定为准。
a: 要求承运人签发货损/货差证明、异状/短缺证明,或在提单/理货清单/收货记录上注明异状;
b: 若集装箱在到货时发现损毁或其封箴被破坏或遗失,或与运输单中所载的内容不符时,应将具体情况记载在收货记录上并保持所有有瑕疵或不符的封箴以便保险公司确认。请确保理货员在理货单上已注明损坏或有差异情况并向理货公司索取该理货清单的原件;
c: 立即向保险公司授权的检验人员申请检验并与有关各方进行联合检验定损。
a: 保单或保险凭证原件
b: 海运提单/空运提单/铁路货运单/公路货运单原件,或发货通知书/运输协议
c: 商业发票/装箱单/重量记录
d: 销售合同/订购单
e: 理货清单/交接异状证明/货物损坏证明/短量证明
f: 收货人与承运人(和其他责任方)关于损失索赔的函件、传真
g: 索赔清单附详细说明表
h: 货损照片
i: 检验报告原件(如已申请检验)
j: 警察或交通事故报告(发生盗窃、抢劫、故意损坏或发生交通事故)
k: 根据实际需要的其他有关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