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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材料首批次保险可申请保费补贴80%

近期,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推动实施中国2025,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保监会决定建立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并编制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7版)》开展试点运行。

深圳市作为主要试点城市,将全面启动该项工作。在市经信委的指导下,我们将面向全市企业广泛征集符合《重点新材料首批应用示范指导目录》的企业。

试点解读

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机制重点针对新材料推广应用中存在的特殊风险,由保险公司提供定制化的保险产品,承保新材料产品质量风险和产品责任风险。符合条件投保的企业,可向中央财政申请保费80%的补贴资金。

企业投保后,前期只需交纳20%的保险费,即可享受100%的保险责任,同时可帮助客户申请财政补贴,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根据评定合格后的企业名单向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划转补贴保费,客户再向交纳剩余保费即可。

试点意义

建立新材料保险补偿机制,旨在运用市场化手段,对新材料应用示范的风险控制和分担作出制度性安排,突破新材料应用的初期市场瓶颈,激活、释放下游行业对新材料产品的有效需求,对于加快新材料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促进传统材料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我国新材料产业整体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试点对象

本次试点支持符合《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范围的企业。

试点材料

首批次材料为用户在首年度内购买使用《目录》内的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参数的新材料产品。

保险金额和费率

政府补贴的责任限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倍、且最高不超过5亿,投保费率最高不超过3%。

补偿机制

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可申请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资金,补贴额度为投保年度保费的80%,最高可补贴3年。

所支持的重点领域

支撑领域:电子信息材料、新能源材料、生物材料。

优势领域:新型功能材料、结构功能一体化材料、高性能膜材料、功能高分子材料等。

前沿领域:石墨烯材料、3D打印材料、超材料、新型工程塑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

涵盖范围

本保险涵盖产品质量险和产品责任险。质量险主要指保障因新材料质量缺陷造成的合同企业更换或退货风险。责任险主要指保障因新材料质量缺陷造成合同用户企业财产损失或发生人身伤亡风险。

企业获益

国家政策支持,80%的中央财政补贴;

促进材料销售,提升用户使用信心;

企业风险转移,创新材料存在潜在风险;

降低质保成本,提升企业产品成本竞争优势;

加快资金周转,逐步替换销售质保金。

国家工信部将会同财政部、保监会开展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解决新材料产业长期存在的“好材不敢用”问题。

同时,将依据已出台的《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抓紧研究落实专项政策推动实施“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重大工程,集中突破一批战略性关键材料,促进新材料产业化和推广应用。研究设立专项基金,充分调动地方和社会资本投资新材料产业积极性。

在新材料企业、园区、联盟开展新材料产业标准化试点,在石墨烯、轻量材料、高温合金等领域,形成一批典型应用示范成果。

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7年版)》及《2016年新材料首批次保险拟补偿企业名单》,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致电美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进行投保(400-600-7005),美联将协助企业申请财政补贴。

具体投保详情各会员单位可咨询美联,客服电话:400-600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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