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鹅厂萝卜章”事件后,老干妈再次上热搜了——
“2600件老干妈高速上被烧”的新闻一出,引发网络关注。
据媒体报道,10月13日湖南怀化沪昆高速上,满载老干妈辣酱的重型半挂车尾部起火,一时间空气中全是呛辣椒味,高警和路政及时赶赴处理。最终火情导致2600件老干妈被烧毁,经济损失超过30万元,无人员伤亡。
“有辣味新闻”的背后:谁来承担损失?
在发现货车着火后,驾驶员立即报了火警,消防员迅速赶到现场开展救火工作。
在媒体报道的视频中,在被问起火原因时,驾驶员表示:“就爆胎了,下车看一下,火红了,冒烟了。”
消防员初步猜测是爆胎,轮胎与地面擦起火星,引发货物及篷布燃烧。
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幸亏消防、高警、路政、施救等部门及时出警,迅速赶到现场,在15分钟内控制了火势,不仅救回半车货物,也保证了高速路上其他来往车辆的交通安全
还及时清理了路面上的“老干妈”辣椒油,防止复燃。
驾驶员在发现火情后,及时将车子开到安全地带,报火警,联系相关部门,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货车的损失,也万幸人没受伤。
不过,新闻下面网友的花式评论让人哭笑不得。
“这是一条有味道的新闻”
“隔着屏幕,我好像闻到辣椒味了”
“可怜我最爱的辣酱”
“够我家吃一辈子了”
“可以拉一车馒头过去”
“老干妈又火了”
“最热辣的翻车”
“最火辣的女人出现了”
“一只企鹅迅速逃离现场”……
首先要结合消防救援机构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明确赔偿义务人。一般情况下,因火灾引起的损害赔偿,由火灾各方当事人按照各自过错程度承担。
关于火灾造成财产损失确定,司法实践一般采取两种方式:
一是相关火灾当事人进行协商;
二是相关火灾当事人委托依法设立的鉴定评估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
如果车辆货物投保了相关保险,在火灾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通知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经保险人核定后属于保险责任的,由保险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但据驾驶员描述和现场有关人员推测,货车失火是因为轮胎爆胎引起,这可能被认为自燃,似乎不存在过错。
如果车上货物投了保险,投保方第一时间将事故报给保险公司,提供上述信息、资料,应该会获得合同约定上的赔付。
无论如何,“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有没有保险,安全出行都是为自己和家人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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