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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改后怎么买才划算

跨境电商税改新政实施以来,由于正面清单的限制,各跨境电商平台都受到严重影响。而对消费者来说,税改后,税率上升,成本增加,

使用哪种海购方式最划算?目前国内的消费者购买境外商品主要有3种渠道:第一,跨境电商,例如天猫国际、网易考拉海购、京东全球购、小红书等

第二,个人海淘,即美国亚马逊、日本亚马逊等海外网站;第三,个人代购。记者梳理发现,新政对个人海淘及代购影响较大,如果超出免税限额,则将面临高额行邮税。


人代购超出限额不划算

    

新政实施后,个人代购仍然按行邮税计征,税额50元以内继续免征。看似变化不大,但行邮税税目从原来的四档(对应税率分别为10%、20%、30%、50%)简并为三档(15%、30%、60%)。梳理发现,如果个人代购超过免税限额或免征税额,则要比跨境电商平台零售多缴不少税金。

     

以蜜芽上一款荷兰原装奶粉为例,商品总额为278元,放入购物车结算时,页面显示,总金额为311.08元,进口税为33.08元。税改后,这种商品执行税率为11.9%,与蜜芽网站提示的进口税金额吻合。而同样以这款原装奶粉为例,如果通过个人代购方式购买,则可以享受333元以下直邮免税。因此,这种情况下,选择个人代购要比传统跨境电商平台零售划算得多。

    

但三档行邮税都有相对应的免税金额,其中,30%税率的商品包含衣服、自行车、摄像机等,可享受免税的商品金额只有166.67元;税率为60%的烟酒、化妆品、手表等商品,个人能买到的免税商品金额只有83元。如果超出免税金额,则要征收30%或60%的行邮税,远高于11.9%的跨境电商综合税,个人代购明显不划算。

    

以价值1500元的自行车为例,采用个人代购方式购买,需要缴纳1500*30%=450元行邮税,而从传统跨境电商平台购买,则只需缴纳178.5元综合税,比个人代购少271.5元。

     

财政部下发的通知中,"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对于跨境电商和个人代购,都有同样的影响。记者在某跨境电商平台发现,单价在2000元以上的奶粉已经全部下架,而2000元以上的其他商品,也没有提示相关进口税信息。

  

跨境电商税率有升有降

    

跨境电商税改新政实施后,对跨境电商平台而言,无异于加了一道紧箍咒。除两份"正面清单"收窄了可以销售的商品范围外,单笔交易限值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将商品范围进一步收紧。单就目前跨境电商平台可以销售的商品来说,新政实施后,税率并非全部上涨,部分商品税率还会下降。

    

以价格在1000元以上的服装为例,新政实施前,需要缴纳20%关税,没有增值税和消费税。而新政实施后,这一商品的税目为,关税0%,增值税17%,按17%的70%收取,无消费税,实际税率为11.9%,较之前降低8.1%。

     

业内人士表示,整体来看,新政实施后,消费者单次或单个商品在1000元以内将较之前的成本高,而在1000元-2000元之间则比之前便宜。以价值600元的母婴产品为例,新政之前,需要缴纳10%的行邮税,而新政之后,需要缴纳11.9%的综合税,成本上升。而1000元以上的母婴产品,新政之前禁止购买,新政之后只需缴纳11.9%的税费。

  

但对于价格超过2000元的商品,根据新政规定,将按照一般交易计税。"一旦视为一般贸易,那么按照执行方式,进境必须有完备的许可证等必要手续才能申请通关单。"而就算顺利通关,完税后价格也会更高。

   

"代购这条路越来越难走"

    

东北女孩小慧在韩国工作,由于工作关系,经常往返于中韩两国。"每次回国都会人肉带回一箱化妆品和首饰等。"小慧说,她的感觉是代购这条路越来越难走,"本来就缺少货源,都是跑专柜,现在新的税制实施后,等于白跑腿"。

    

小慧说,以前入境免税限额是5000元,自己还能多带一些,但降到2000元以后,"有一次在机场,因为超出限额被扣了,补了税才放行"。而对于不少网上流传的,个人代购剪掉吊牌来逃避海关收税,小慧说她自己从来没有这么做过,也没有听说过其他代购这样操作,"剪掉吊牌后,你怎么知道不是A货呢?"

    

也有海外代购,想出更为极端的避税方法。在法国代购的"蜜桃"告诉记者,现在唯一比较笨且有效可减少被海关查验的方式就是将商品分多个包裹装箱发货,并且不留任何吊牌,发票等代购证据。"若客人担心货源不真,我们在代购的时候就会出小票并发图片给客人。


海关下发海淘新政"过渡性政策"

  

20日消息,海淘新政后海关的"过渡性政策"终于在外界呼声中下发了。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执行跨境电商税收新政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已经下发到八个口岸处。

    

《通知》核心内容包括对4月8日(含4月8日)前在库或者在途的商品,不论是否在正面清单之内,都可以继续销售,直至售完为止。对4月8日(含4月8日)前虽未入区但已经从境外启运尚在运输途中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品,海关验核相关合同签订日期,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启运日期后,允许相关商品入区。